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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水韵,依隋唐用韵,经几朝完善,至清康熙并为106韵部,广为流传。

中华新韵,中华诗词学会2005年5月颁布,共十四韵部,亦称中华新韵(十四韵)简表。

词林正韵,清朝戈载编纂,书分三卷,平、上、去三声共十四部,入声共五部,合计十九韵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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